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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举办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综合能力提升活动及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政策来源: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机构: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时间:2023-11-23 | 3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精神,着力推动“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专项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省经济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知识产权中心决定举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综合能力提升活动及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及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2月13日。12月12日下午14:00—18:00需在酒店住宿的企业报到,12月13日全天培训。

  二、活动及培训地点

  成都祥宇宾馆三楼祥瑞厅(成都市新南路103号)。

  三、活动及培训参加人员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3年度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负责人或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1人;

  (二)四川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2023年新支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所属企业负责人或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1人。

  四、活动及培训主要内容

  (一)为2023年度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3年度新评定四川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2023年新支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单位授牌;

  (二)就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工作质量进行安排部署;

  (三)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工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题培训班层级高,培训内容设置丰富,将邀请国内知识产权知名专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授课,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明确的参加人员要求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和培训;

  (二)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不参加此次培训。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负责统一组织本地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1)报名参加,于12月6日18:00前将本地区参加活动及培训企业的报名回执汇总(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本次活动培训交通费及住宿费由参加培训企业自理,其余费用由省知识产权中心承担,需要在培训酒店住宿的企业请在培训报名回执中注明,由省知识产权中心统一联系协调住宿事宜,住宿费用标准按省知识产权中心和酒店的协议价结算;

  (四)成都地区企业应于12月13日08:30左右到会场报到;

  (五)2023年度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3年度新获批四川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2023年度新支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单位于12月13日08:30到会场进行授牌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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