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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12-04 | 76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对拒不接受评估和办学资质超有效期的机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培训学校,由人社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在整改期内不得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不得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整改期满,重新评估确定等次;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要求的培训学校,仍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并督促其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依法做好财务清算和清偿,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登记。

(三)评估检查中,发现培训学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州)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本地区评估指标,评估结果和工作方案应于明年2月底前一并报省厅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络,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强化结果运用。培训学校要主动配合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指标将资料归档备查,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市(州)人社部门要把评估工作为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的重要举措,将培训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必要经费列入本级办公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可邀请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组建评估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既要严厉打击培训学校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鼓励优质培训学校做大做强做出品牌,支持各地对A、B等次的培训学校在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三)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各级人社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合理调配业务资源和执法检查力量,严格执行评估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公平、公开。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省厅对各市(州)人社年度工作评估指标。

附件: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参考指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参考指标.doc


附件

 

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参考指标

 

评估指标

指标描述

评分办法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自评

各地检查评估

备注

1.

25分)

1.1

3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明显

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正确办学方向,计3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酌情扣23未建立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章程,0

3分)

查看机构章程、议事规程、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及会议等佐证材料。




1.2

4分)

行政、教学、后勤、安全等制度健全,内设机构合理,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清晰

机构章程、规章制度健全,办学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建立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考核评价、财务及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计2制度不,计1分;无相关制度02分)

内设机构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严格落实内部各项制度,计2;机构设置不够合理,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不够清晰,制度执行不规范1未明晰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制度执行02分)

查看机构章程、规章制度、办学发展规划,查对财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资产管理台账等管理制度执行记录。

查看内设机构、部门职能、教职工岗位职责等制度及执行情况。




1.

25分)

1.3

18分)

培训方案科学、完善,培训课程满足企业和学员发展需求;教材使用规范,教学文件、档案材料完整;评价体系科学合理

具有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行业规范,计4;有计划、大纲和教材,基本符合标准规范,但结合实际做适当调整酌情计13计划、大纲和教材不符合标准规范0分。4分)

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培训时间的60%以上,计3分,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培训时间的40%59%,计2分,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占总培训时间的40%以下,计0分。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1分。4分)

教材使用规范,优先使用部统编教材,计3教材基本齐全使用规范2使用盗版、盗印教材0分。3分)

有完整的培训档案,分类科学,装订规范3分;档案基本齐全内容较为完整,计2档案无档案内容明显缺失,03分)

教学、学员评价体系健全,评价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计2体系不够健全指标设置不够科学1无评价体系0分。2分)

培训合格证书管理规范,计2未对证书建立台账、管理混乱,计02分)

查看教学(培训)计划、大纲、教案,查看教学管理相关制度。

查看教学(培训)日志、过程记录、抽查听课、实训记录、电话回访等。

查对学生使用教材及教材备案情况。

查看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档案、对应台账

查看教学、学员评价制度建设的相关资料,查看教学、学员评价记录。

查看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台账考试记录等。




2.

   

52分)

2.1

12分)

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主要负责人学历、职称等相关资质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计1分;未设立或未建立监督机制,计0分。管理团队职责分工清晰,计1;团队配备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清,计0分。2分)

机构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计1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1分;熟悉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经历3年以上0.5分,5年以上1分;技能人才培养领域专家,级以上1省级以上计2累计不超过44分)

配备其他校级领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计2;配备其他校级领导不具有上述条件1分;没有配备,计02分)

配备与办学规模相匹配专职管理人员,计2分;专职管理人员与办学规模不匹配1分;没有配备0分。2分)

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财务管理、职业指导或就业服务人员,计2;未配备或配备人员不具有相应资格,酌情0-1分。2分)

查看机构章程、设立决策机构文件;负责人成员聘任文件、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文件等。

②③查看机构负责人成员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查看其他管理人员年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参加主管部门培训等相关佐证材料。




2.

   

52分)

2.2

12分)

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聘任的教师或教学人员应具备职业(工种)设置标准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配备1名以上专职理论课教师1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2;未配备齐全,0分。2分)

②兼职教师数量占专兼职教师总数小于等于30%2分;大于30%小于75%,计1分;大于等于75%,计02分)

③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即承担初级工理论课教师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学历,并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能水平;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专业技术职务。承担中级工培训理论课教师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其他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初级及以上技能水平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水平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高级工以上培训的理论课教师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其他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专业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专业技术职务。每名教师均达标满分6个别教师存在学历或技能要求不达标酌情扣13一半以上教师不达标,计06

有专职工学一体化教师,或聘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理论课教师,或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展开工作,1分。对在职教师开展进修或培训,1累计不超过22分)

①②教职工花名册;专职教师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购买凭证,专职教师退休后回聘的65周岁以下全日制在岗教师的可不提供社保购买凭证;兼职教师的工作协议报酬发放情况学员花名册与注册资料等。

教师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一体化教师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教师管理培训、规划等相关资料。师资培训有关保障文件;用于师资培养的有关财务支付凭证等材料。




2.

   

52分)

2.3

5分)

 

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

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经费且来源稳定,计2经费保障能力不足,计02

固定资产≥20万元注册资金≥10万元,且未被抽调他用,计3以上条件1不满足03分)

机构办学经费来源文件和相关材料能确保办学正常运行的分析说明报告财务账目

验资报告财务账目、固定资产盘点情况等。




2.4

13分)

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机构办学需要。每个职业(工种)实训工位数不仅能满足课时培训的需求,还能满足学员在课时外的操作训练需求,对于边远贫困地区和特殊行业培训机构,校园校舍要求可适当放宽

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教学用场地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2/3,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计3分,未达标计0分;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教学用场地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2/3,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计5分。5分)

租赁与职业(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如租赁至少签署3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计3,不达标0;自有场所(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计5分。5分)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检查,计3;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检查较少03分)

(注:机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

校舍建筑总体平面规划图,建筑面积汇总表,主要单体建筑方案图(集)等。实习、实验场所的相关统计表等。

机构占地面积的权属佐证材料校舍建筑权属佐证材料。

相关建设档案、验收报告等。

(注:如有在建项目的,要提供立项批文、招标文件、设计图纸)。




2.

   

52分)

2.5

10分)

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工种)设置相适应的实训设备设施,并能正常使用,保证每个学员都有实训工位

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实训设施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计5未达标酌情15分。5分)

主要培训设施、设备自有或租赁,并能正常使用,完好率达95%以上且设备总值50万元3分;设备总值50万元完好率不达标,酌情计12;设备总值低于20万元,计03分)

年有投入设施设备购置费,2没有的计0分。2分)

查验设施设备的购买合同和验收资料、查验设施设备使用记录、查看实习、实验设施、设备配置及活动场地。

实训场地设施、工位数量、实验室及设备使用记录等。

实训设备购置台账、租用台账、设备先进性等相关佐证材料。




3.

23分)

3.1

7分)

年职业培训规模600人次以上,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训。

年培训人次数≥600人次计5分,400~599人次计3分,200~399人次计2分,1~199人次计1分,未开展培训0分。5分)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训计2分,未开展0分。2分)

查对培训学员名册、培训证书核发名册、培训学员登记表及培训收费依据。

培训实施方案或学员学籍材料等。职业培训实施方案或培训班学员材料如学员花名册等。




3.2

5分)

对学员有完善的培训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对每个班次都制定了完善的考核评价方案,且认真组织学员参加考核,计3考核评价方案,或存在虚假考核、泄题、监考过程混乱不规范行为的,计03分)

为具备条件的学员提供参与职业资格鉴定、职业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信息指引,途径清晰,计2分;未提供计0分。2分)

高额收取学员报名费承诺“考试包过”,或收取评价机构好处费强制学员报名参加技能评价的,该指标0

查对培训评价方案相关记录。

②查看学员培训后获证情况记录,抽查回访部分学员。




3.

23分)

3.3

4分)

提供就业服务

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进行就业指导,并建立就业台账的,计2分,无台账或相关记录计0分。2分)

有稳定的就业合作企业且学员定向就业情况较好2,满足其中之一计1均不满足计02分)

查看就业台账和校企合作协议。电话抽查部分学员就业情况。




3.4

2分)

企业、学员对培训反馈良好,具有较好的社会满意度

开展培训满意率调查,调查满意度>90%2分,满意度70%90%1分,满意度低于70%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不计分。2分)

查看满意度调查情况电话回访部分企业、学员,复核满意度情况




3.

23分)

3.5

5分)

服务技能人才发展,承担社会、企业技能人才的培训;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技能帮扶培训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

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技能帮扶重点群体培训,有方案、有成效计2分,方案不完善、成效不明显计1分,未开展02分)

服务企业发展,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有规划、有制度,成效明显计2分,规划、制度健全、成效不明显计1分,未开展02分)

开展其他形式社会服务计1分。1分)

开展技能扶贫培训工作等相关资料。

服务企业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相关材料。

开展其他形式社会服务相关材料。




4.否决项

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并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培训教学活动保证培训教学质量(否决项)

无固定办学场所。

不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办学许可证照不齐备,手续不完整,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即办学条件得分低于52*60%=31.2)。

擅自改变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校名、办学地址与办学许可、公告、广告名称一致,按审批的办学层次、类别、范围办学。跨地区未履行规定程序的。

机构办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年有资质转让,弄虚作假,虚假培训,套取、骗取政府各类补贴资金,违规颁发或伪造结业、培训合格、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等各类证书,非法向学员家长及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因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或者管理混乱,多次被投诉举报,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学校,违背非营利性原则,有违规分红、抽逃资金等行为的。

未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社会公示,实施的收退费项目、标准与行政备案及公示信息一致。财务资产管理不规范,简章内容真实。

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①②查验办学许可的相关证照、民办机构年检证明(近三年)检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查验证书发放信息一览表。核验民政部门出具的年检结果。

查验机构招生广告、简章、网站。查对财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资产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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