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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3-11-23 | 7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1.初审材料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材料包括: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初审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初审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正式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材料包括: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情况、在本地区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反映本单位工作不同内容的6寸彩色照片5张,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反映工作不同内容的6寸彩色照片5张。《推荐对象汇总表》请按推荐优先级对推荐对象进行排序。

  3.省级推荐单位在报送正式推荐材料时,从推荐对象中择优遴选1个集体和2名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并分别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4.上述材料纸质版均用A4纸上报,一式5份,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报材料(包括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发送至邮箱。相关电子表格可从文化和旅游部官网(www.mct.gov.cn)下载。

  九、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联系人:张呈鸿 凌霄

  联系电话:010-59882826、59881369

  传真:010-59881108

  电子邮箱:feiyisi@mc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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