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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3-11-08 | 6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数信〔2023〕18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加快推进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加速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科学评价企业、行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制造业情况,我们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现予以印发。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7日




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


为支撑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简称“智改数转”)工作,科学评价转型成效,系统掌握全省制造业“智改数转”进程,更好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全覆盖行动实施,结合我省制造业情况,特制定本指标体系。

一、总体思路

坚持“标准先行”总体思路,立足国家标准、结合四川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分级分类设置指标体系。以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全覆盖为目标,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研究适合四川制造业发展阶段的指标体系,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探索“四川方案”。

二、编制依据

本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规范》(GB/T36073-2018)、《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GB/T41870-2022)、《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T/AIITRE10004-2023)、《工业互联网平台选型要求》(GB/T42562-2023)等现行标准规范,参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等评测体系。

三、编制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指标体系应遵循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规范,覆盖制造型企业的主要业务环节,表征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的内涵和特征,实际反映四川制造企业“智改数转”发展阶段,有效支持“智改数转”效能评估、分析、诊断和改进。

(二)先进性原则。指标体系应体现国际国内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融合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等工业4.0关键技术,引领四川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实效性原则。指标体系应具有典型性,能够从战略层面、发展基础、应用场景和创新发展反映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现状与转型趋势,以评估企业转型水平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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