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荐人选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计划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需要刻录光盘报送的电子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的推荐函电子文档。
2.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览表》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如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推荐渠道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由专技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掌握。
(二)请有申报需求但暂未分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登录账号的市级有关单位,及时将单位全称(以公章为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盖章后发市人社局专技处电子邮箱,由专技处分配账号后申报。
申报推荐系统技术咨询方式:李老师18328420531,QQ: 121739258;张老师15202913659。
市人社局专技处业务咨询电话:刘老师、叶老师,61888121,邮箱:3251322863@qq.com、yeqiuzhuo@163.com
附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推荐函模板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