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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3-11-01 | 12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推荐重点和要求

推荐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培养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全市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人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推荐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川“四个发力”重要指示,坚持“四个面向”,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推荐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在推动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理论创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业绩卓著、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在推动优势产业、文旅、建筑等产业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推荐工作要注重向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要控制领导干部和临近退休人员的推荐数量。

(二)推荐要求。推荐工作要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实行分级分层负责,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推荐人选须客观真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申报材料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在申报时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个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基本情况、业绩贡献等审查,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将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责任纳入对推荐单位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将资格审查工作质量作为下一批申报推荐工作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推荐函各1份。内容包括:征求纪检监察意见(用人单位)、公示(用人单位)等情况,对人才专项的推荐数量等情况要特别说明,函件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模板见附件)

(二)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览表》各1份(系统导出,由主管部门汇总),A3型纸单面打印。《一览表》作为推荐函的附件。

(三)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1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四)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推荐表》一式2份,A4型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胶装)。

(五)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2.推荐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与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用人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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