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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宜科发〔2023〕39号)

政策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10-16 | 2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各县(区)经科局,市直有关部门,在宜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按照《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宜科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基地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宜宾市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主营业务、主要研究方向等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宜宾市产业规划,通过引进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前沿引领、现代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行业带动发展上获得重大突破,从而推动创新体系与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并在引才引智机制创新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2)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宜宾市工业综合竞争力迈入全市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独特模式与成功经验。 

(3)符合我市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布局及相关政策,通过引进国(境)外各类高端紧缺人才和智力,推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宜宾,并已形成先进适用的引才引智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

(4)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通过引进外国高端紧缺农业人才,在引进先进农林牧渔品种与种植养殖技术、构建农业农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已成功开展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

3.建立了常态化的引才引智机制,制定了基地建设五年规划,备案后建设期内聘请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来宜开展技术指导和交流合作不少于10人次,培育、转化或推广引才引智成果不少于1项。

4.履行好人才安全保障责任并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具有为推进基地建设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

其他申报条件请参照《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一)《宜宾市引才引智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与引才引智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专家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上一年度);

5.所获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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