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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宜宾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绩效评估的通知

政策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9-19 | 1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南溪区、江安县经科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掌握2022年度宜宾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推进情况及阶段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宜宾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评估时间

2023年9月25日—9月26日,对宜宾市2022年度立项实施的14个“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具体见附件1)及“揭榜挂帅”工作流程、机制开展评估。

考评期为项目立项之日至2023年9月。

二、评估依据

(一)《宜宾市科技专项资金暂行使用管理办法》(宜财发〔2018〕47号;

(二)《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宜科发〔2018〕39号);

(三)项目任务合同书等。

三、评估方式与内容

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推荐单位参与评估工作等方式。

(一)项目单位自查。项目揭榜单位和发榜单位根据任务书约定的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自评表,如实填写全部附表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及财务证明资料。

(二)第三方机构评估。市科技局委托评估机构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专家,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审阅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答辩质询等方式,开展评估并打分。重点根据“揭榜挂帅”项目任务合同书完成情况、项目执行的合理合规性、聚集科技人才情况、能否实现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后预计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同时,对2022年“揭榜挂帅”工作流程、机制等进行评估。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对评估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2022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中期经费划拨(对两年实施周期的项目)以及考核的相关依据。

四、资料报送

(一)资料准备

本次绩效评估资料包括:

1.绩效自评材料:《2022年度宜宾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绩效执行情况自评报告》(附件2);

2.项目实施佐证材料:围绕项目任务书目标完成情况、聚集人才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佐证材料需编目编码;

3.现场汇报PPT:项目概述,任务书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陈述时间30分钟内。

(二)资料报送

1.电子版报送: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wt12@vip.sina.com,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本次评估工作对接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自评报告及自评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发榜单位和揭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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