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表、自筹资金承诺书及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统计表等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报送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审核、报送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根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后提交到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限
申报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2日为网上在线提交申报书的最后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待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后,相关业务科室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各县(区)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请各县(区)认真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严格项目审核,并将科技、中医药、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六、申报咨询
申报指南咨询: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农社科
王翔宇 0831-8228143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规划与产业科
周富贵 18090964986
申报流程咨询:宜宾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张婷婷 0831-8228140
附件:1.自筹资金承诺书
2.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统计表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
宜宾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