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二)审核汇总。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将汇总后的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函,于2023年6月30日前上报至市科技局重大专项与高新技术科(在宜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属以上企业直接上报市科技局)。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扎实做好申报服务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依托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全面、准确提交和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同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宜宾市科技局重大专项与高新技术科
王志伟、许晓慧 8226704
附件:1.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2.相关附件材料
3.专项审计报告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