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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6-08 | 5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或绿色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节水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推进园区提档升级

11.支持争创国省品牌。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试点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产业园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特色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其他省级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12.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对企业新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3.支持园区集约发展。对企业新建三层及以上且面积达到3万平米及以上的标准化厂房,按建筑面积据实给予补助,其中,三层及以下标准厂房按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第四层标准厂房按最高不超过7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第五层及以上标准厂房按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特殊行业层高达到8米及以上的单层标准厂房,按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五、切实加强要素保障

14.缓解企业融资压力。积极推广“制惠贷”“园保贷”,提高应急转贷奖金使用效益,缓解工业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对工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技改研发、购买原料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年期及以上融资借款,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补助。

15.支持降低用能成本。推动工业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合理选择电力市场交易品种、用足分时电价等电力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天然气供应由“转供”改“直供”,鼓励重点企业与供气企业签订中长期供气合同,积极帮助重点企业争取阶梯气价、价价联动等气价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用气成本。

16.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加强全市用地指标统筹,在每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对新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国省土地专项政策,优先给予用地保障。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业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鼓励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支持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进行厂房加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为基本单元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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