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措施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奖补。此前与本文件内容不相符的,以本文件为准。实施过程中,如国省市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