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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领域首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9-28 | 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六大优势产业领域首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重〔2023〕8号),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要求,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领域首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中非扩权县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及统筹安排全市限额申报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六大优势产业领域首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二)牵头企业须在注册信息处核实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

二、审核、汇总、报送

各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确保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项目申报书上报至“待推荐单位推荐”状态,并将本地区(部门)内推荐的项目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会同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完成复审和推荐上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具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三、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6日18时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8时。

四、申报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一)申报指南咨询

高新技术科杜晨光卢媛0833-2443435

(二)申报流程咨询

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 宋培霞 吴洋0833-2443476,

0833-2443184

附件:川科重〔2023〕8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六大优势产业领域首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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