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中办起草编制了《遂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6月14日前反馈至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1104948851@qq.com;
2.书面意见通信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381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825-2254232。
特此公告。
附件:《遂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遂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围绕全市“3+3+3”现代工业、“6+3”现代农业、“3+4”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转企升规”、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及“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引导民营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落实并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建立培育工作机制,通过分类施策,加快构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梯队,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民营企业,形成“龙头领军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的民营企业雁阵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建立健全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环保、医疗等重大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科技创新、制造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优质企业、优质资产、优质资源,对民营资本不设准入门槛、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领域。探索委托经营方式,将适合市场化的市政基础设施转让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除国家明确规定应当由国有资本控股的领域外,允许民营资本控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