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人单位将公示结果、《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等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原则报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其中在广高校、科研院所、驻广单位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三)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推荐名额原则性不超过2人,在广高校、科研院所、驻广单位不超过1人,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推荐函、公示结果、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县(区)委组织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
(二)申报时要坚持申报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水平、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重点向近5年成绩突出、行业代表性强的人才倾斜。鼓励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积极申报。
(三)“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采用纸质方式申报。《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应分别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申报书》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项目填报,不得交叉申请多个项目。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需加密后单独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雷米米、罗伊曼,0839—3269691, 390437430@qq.com
地址及邮编:广元市人民路南段93号广元市科学技术局人事科,628017。
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样表)
2.广元创新领军人才相关佐证材料清单
3.“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