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1项,须有一定的转化指标完成;
(3)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
重点项目:
每个项目执行期内至少完成下列绩效目标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课题内容相关论文2篇(其中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1篇);或者公开发表SCI论文1篇(不低于中国科学院大区3区)
(2)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
(3)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1项;
青年项目:
每个项目执行期内至少完成下列绩效目标之一:
(1)项目组成员获批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在本领域专业期刊上发表课题内容相关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
1.以上文章皆为论著。
2.以上所指的SCI期刊不包括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上的预警期刊。
(五)支持额度及数量
重大项目立项不超过2项,单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5项,单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万元。青年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单项支持经费不超过0.5万元。
(六)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起始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七)申报条件及要求
1.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青年项目负责人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也可申报(基层医院申报不限制年龄且初级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皆可申报)。
2.项目涉及伦理的需提供伦理批件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3.在自贡市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5.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合作协议或合同,协议(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权属等有清晰约定。
6.项目负责人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或还在项目处置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7.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立项项目专家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得低于70分。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书填报
1.填写申报书:在自贡市科技局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填写,按照指南和通知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如成果佐证、伦理批件扫描件等),盖章的部分需进行扫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打包,文件名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