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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4-21 | 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绵经信企业〔2019〕138号)、《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绵经信企业〔2019〕139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于5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企业科。

联 系 人:彭翔宇

联系电话:2222709

电子邮箱:422903693@qq.com

 

附件:1.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要求

      2.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功能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并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出具正式文件向我局推荐。

(二)我局按照相关认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材料评审合格的示范平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示范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鼓励和引导所在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二)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于5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上报文件、《推荐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1)、《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3)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附件:1.推荐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2.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3.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附件1

推荐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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