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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1-18 | 20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为培育和发展我市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带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我局拟定了《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绵阳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人:杨蒙蒙

联系电话:2309841

电子邮箱:827696545@qq.com

附件: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docx


附件:

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推进绵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速成果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要求,参照《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第三条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或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四条 技术转移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对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筛选、加工、价值评估;

(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提供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服务;

(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

(七)其他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五条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状况和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显著、运行模式明确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积极推动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绵落地转化。

第六条 申报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绵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在绵企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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