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印发《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三强计划” 打造科技创新体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6-28 | 10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7.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按照相应创新平台有关规定予以后补助支持。

8.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聚焦行业科技创新需求,创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会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科技攻关,对取得重大创新突破、转化重大创新成果的按规定给予后补助支持。

9.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

(四)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0.推广实施“天府科创贷”,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损失风险分担机制,对其融资成本进行补助。充分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强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育,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列为上市重点孵化和培育对象。

11.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鼓励创新型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创新服务。对各科技服务机构按上一年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12.加强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贯彻,推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放大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效应。

(五)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13.鼓励创新型企业引育人才,对其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四川海聚计划”等人才计划,按规定给予人才政策扶持。

14.实施“四川科技英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申报,加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苗子工程项目实施力度,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企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科技人才向创新型企业流动。

15.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创新型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充分发挥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中国西部海外高新科技人才洽谈会等平台作用,鼓励创新型企业引进国内外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科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技厅、财政厅统筹协调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将市(州)创新型企业培育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市(州)科技、财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地方创新型企业培育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把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列入重要工作,推动创新型企业集群不断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