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
1.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统一推荐。
2.各区县(园区)推荐的项目,由区县(园区)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科技和人才局、市财政局报推荐报告(函)和项目汇总表。其他推荐单位向市科技和人才局报推荐报告(函)和项目汇总表。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五)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四、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日24时,推荐报告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于2月2日18:00报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8时自动关闭。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纸件资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含附件)的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报送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342号,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成果科307。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
成果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何 晴 8950535
高新科(高新技术重点研发科技项目):程绍琴 8950161
农村科(农村领域重点研发科技项目):李燕梅 8950165
社发科(社会发展重点研发科技项目):杨 虹 8950539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陈 圳 2362208
(二)申报流程咨询
资配科:赵叶娟 3111627
(三)技术支持热线
028—85249950 028—68187980
附件:1.2022年省级转移支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申报指南
2.2022年省级转移支付高新技术重点研发科技项目
申报指南
3.2022年省级转移支付农村领域重点研发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4.2022年省级转移支付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泸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