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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支持六大工业产业提质倍增 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8-02 | 7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支持要素保障降成本

15.强化融资支持。构建“1+N”产业发展基金体系,主要支持六大优势产业初创期、成长期项目。对年度新增生产经营性贷款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市级“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A类评价企业、市级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链主”企业实施贷款贴息,单笔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根据企业年度贡献情况,按当年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1年期LPR,若实际利率低于1年期LPR30%,则以实际利率为准),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6.强化用地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鼓励以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形式供应土地。鼓励修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增加容积率的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或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存量低效土地入市流通,进一步激发土地二级市场活力;推动落实产业园区工业(仓储)标准厂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改革,支持企业盘活低效用地。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提升矿业集中度,推进矿山规模化开发。

17.强化生产要素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闲置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和物流仓储等建立中小企业园区,鼓励参照工业水、电、气政策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参与全水电交易,鼓励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加快推进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主要用户企业建立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新增气量就地转化。全面推行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预审,实施重大项目节能审查靠前服务。对水电、光电、风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项目,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项目单位主要产品能效达到国家标准先进水平的,能耗替代比例由30%调整为10%。实施环境容量动态调整和省级统筹,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产业项目。

18.强化人才专项支持。支持优秀企业家、总师、工匠申报“经纬人才”计划。深化工程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六大优势产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符合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中初级级职称,提供“一站式”职称评审服务。积极组织工业产业领域能力水平拔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线业务骨干等人才申报“酒城英才工业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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