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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营经济“1+2”政策“明白卡”的通知

政策来源: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9-14 | 8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民营办: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民营经济“1+2”政策宣传解读,大力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现将民营经济“1+2”政策“明白卡”印发大家,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编印和宣传。

 

  附件:1. 四川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明白卡

             2. 四川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明白卡

            3. 省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二维码

 

     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四川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明白卡

  一、支持加大研发投入

  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创新2030项目(课题)的民营企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对民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400万元后补助支持。

  适用范围:民营企业

  适用期限:2022年11月24日至2027年11月23日

  享受方式:根据年度申报通知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补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发布单位:科技厅

  咨询电话:028—86729030

  二、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申请列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民营企业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照《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适用范围:民营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6年8月31日

  享受方式:根据当年通知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

  咨询电话:028—86264841

  三、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参保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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