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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名自贡市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6.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不再被提名参加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7.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市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8.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9.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 10.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11.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应是本市注册的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提名材料要求 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国际科技合作类。各类奖项的提名项目应报送的提名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7份(医药卫生类项目9份),具体如下: (一)《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国际科技合作类)(格式附后); (二)《成果应用于生产或技术措施应用于实践的证明》(格式附后,与申报书装订一起); 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及证明材料中至少应该有一份材料印章为原始印章。 三、提名程序及要求 被提名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进入自贡市科技成果及进步奖管理系统(http://zgjbj.tccxfw.com/)填写提名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没有注册的单位需要先网上注册,并告知市科技信息所联系人予以审核通过后,再行登录填报。提名材料由市科技信息所形式审查合格后,项目单位从系统导出提名书打印,按要求备好纸质材料,经提名单位(专家)、项目完成单位等签章完毕后,报送到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综合业务室(科技大厦六楼602办公室)。 四、提名工作时间安排 科技进步奖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请各有关单位、专家认真做好提名工作。 五、注意事项 2023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采取精神奖励,无财政资金奖励,各获奖单位可视情况自行给予资金奖励。 六、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李玘玢,8109127、1899002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