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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材料的报送工作(包括网上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报送时间截止后,将不予受理。对拒不履行验收义务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原则上3年内不能申报区内各类科技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本次项目验收后,除特殊情况外,我局将不再组织对前期实施的前资助项目进行专项验收。
七、材料报送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点: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0室)。
(二)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3年9月28日17:00前。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婷,陈玥轩;63948005。
附件:1.附件1 2018年申请延期验收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优质创新项目汇总表
2.附件2 2019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优质创新项目汇总表
3.附件3 2020—2021年区级优质创新项目汇总表
4.附件4:郫都区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
5.附件5: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成都市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