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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更好推进新津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生态的实施意见(试行)》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3-09-06 | 86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以需求为导向,科学研判实施方案

(一)全面梳理建设需求。坚持群众和企业的需求是智慧场景建设的着力点和“永续动力”。一方面各委办局要根据业务数字化转型需要,梳理智慧场景建设需求,另一方面产业园区、投促局等招商部门从招引目标企业提出智慧场景建设需求,数科集团等协助提供生态企业支持。

(二)务实编制实施方案。坚持“实战管用、基层爱用、群众受用”的原则,基于“智慧新津”城市能力中台,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案编制主体为各委办局,编制过程产业园区、投促局要积极介入开展招商,方案本身以PPT形式呈现,重点包括需求分析、合作模式、场景内容。

(三)科学开展专题研究。坚持整体布局、可复用、可迭代、可生长的原则,对方案进行科学研判。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科局)作为“智慧新津”项目方案审核的主体,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方案进行研究,可根据需要邀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由各局委办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汇报,重点研究建设内容、合作模式,区分普通标化产品、联合开展创新等项目类别。原则上,每个局委办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智慧场景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形成一个数字化转型思路方案供领导小组研究,对审议合格的列入计划支持建设。

三、分类推进实施,注重联合开展创新

(一)采购标化产品。各委办局基于需求,在品牌选择上优先选择行业头部企业、领军企业所属品牌,在产品应用上优先选择成熟度高、使用广泛的产品,在产品技术上优先选择稳定可靠、技术领先、国产化率高的产品。采购主体会同智慧治理中心推进普通标化产品实现业务数据接入数据中台、事件汇入事件中枢、感知设备并入物联感知中心,其应用融合进入既有政务协同端和群众企业服务端,相关要求在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联合开展创新。须基于新津城市能力中台进行开发,联合创新可通过在新津设立独立法人主体、与数科集团成立合资公司、设立联合创新中心等形式开展,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是联合创新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联合创新主体基于业务实践开展场景创新,区数字经济中心提供数字县域场景实验的环境、能力支持,区智慧治理中心提供数据资源、标准体系支持。

(三)分类实施落地。普通标化产品按照《成都智慧新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开展技术方案评审及实施工作,联合开发创新可采取分阶段实施方式,分段按照《成都智慧新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开展技术方案评审及实施工作。

四、强化要素支撑,加大场景创新政策激励

(一)鼓励场景应用实验和联合创新。入驻数字县域场景应用实验室的企业或者机构,开放共享公共服务数据,发挥数据要素价值。鼓励企业或者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数据交易,按照数据流通收益的10%给予数据接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支持开展联合创新,对企业或机构产品获得市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补贴或市场化应用补助的,按照市级补助资金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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