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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更好推进新津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生态的实施意见(试行)》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3-09-06 | 8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鼓励示范场景打造推广。支持企业开展各类场景应用试点示范,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围绕应用场景拓展外地市场,对其年度外地市场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鼓励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5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经第三方审计确认的对该项目实际年度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五、推进权益共享,发展数字经济生态

(一)完善知识产权授权。项目形成的著作权、源代码等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委办局所有,采取联合创新方式形成的知识产权可协商共有,相关约束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各委办局要及时对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完成申报,取得相关登记证书,所有知识产权统一授权数科集团进行集中使用。

(二)完善数据资产授权。项目产生的数据资产严格按照《成都市新津区智慧新津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归集至数据中台,统一授权数科集团依法依规开展本区的公共数据运营。

(三)推进对外授权运营。由数科集团按照市场化原则细化向生态企业授权知识产权及数据资产的运营模式,重点明确利益分配、安全保障、技术保密等事项,构建共创、共建、共享、共赢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发展良好环境。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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