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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商务部 | 发布机构:商务部 | 发布时间:2023-08-14 | 7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部门,各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商务部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3年7月27日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深化政策措施,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按照“一年梳理经验、两年复制推广、三年总结提升”思路,以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为方向,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90%的县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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