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282882/2021-0038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6-22 文 号: 川府发〔2021〕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川府发〔202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四川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2021年6月22日起施行) |
支持项目 | 支持条件 | 支持金额 |
重大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建设补助 | 国家实验室(基地)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
天府实验室、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 | 开通用地手续“绿色通道”,全额保障用地指标 |
天府实验室建设、运行 | 给予定额补助,建设投资以所在市为主,省上重点予以政策支持。 |
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机制,省级财政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 按项目投资额的30%予以支持 |
中国科学院在川建设的国家科教基础设施 | 按项目投资额的10%予以支持 |
重组后进入国家队行列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 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
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补助 | 获批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 按国家资金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资金 |
省级产业创新中心 | 给予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 |
年度研发投入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 给予300万元奖励支持 |
考核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开展创新能力项目建设 | 每个项目按总投资额的2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
跨高校院所的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补助 | 现有中试研发机构升级改造,建立跨高校院所的省级新型中试研发平台 | 赋予其中试项目立项权、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承担单位决定权、资金分配权,探索“先中试、后孵化”模式。中试研发资金由政府支持、企业参与、成果完成人和转化人分担。省级财政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以成本价优先转让给成果完成人和转化人。 |
新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 | 省级财政按总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5000万元资金支持 |
中央在川和省内各类研发机构在川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省级财政安排8亿元给予支持 |
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 给予引导激励 |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建设补助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 按规定享受科研机构进口科研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对评估为优秀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
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成果行业共享的创新联合体 | 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
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补助 |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 省级财政安排5.5亿元,每年支持基础研究项目2000个以上,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
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 | 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项目 | 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补助 | 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
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 | 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
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奖项的企业 | 给予后补助支持 |
国有企业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建立境内外研发中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 可视同考核利润 |
成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企业和企业家 | 省政府予以表扬 |
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 | 对市场化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引导激励。 |
高端紧缺人才补助 | 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和国防科技领域等重点用人单位 | “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分别增加50个名额,增设国防科技领域人才专项,给予人才计划配额。 |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和国防科技重大工程型号总师 | 建立直接认定机制。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 | 每个项目给予40万元资助。 |
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 标准提高至每人16万元 |
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 扩大到100项,每项最高给予20万元资助。 |
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补助 | “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 申报范围拓展至高校院所,增加10个创新团队名额。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入选团队20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团队所在市县和依托单位给予相应支持。 |
“天府青城计划” | 增设创新团队项目,遴选支持10个创新团队。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入选团队20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团队所在市县和依托单位给予相应支持。 |
引才用才补助 | 在川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 | 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