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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川府发〔2021〕8号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6-22 | 2445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财政安排5.5亿元,每年支持基础研究项目2000个以上,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制,对揭榜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建立科技研发风险资金池,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风险分担。

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支持中央在川和省属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试点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职务科技成果退出或部分退出国有资产管理清单,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的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有形资产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按约定方式与成果完成人、技术转移机构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单位按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赋予其项目选择权和资金使用权。

七、完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

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奖项的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对国有企业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建立境内外研发中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视同考核利润。对成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企业和企业家,省政府予以表扬。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对市场化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引导激励。

八、大力聚集高端紧缺人才。

“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分别增加50个名额,增设国防科技领域人才专项,对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国防科技领域等重点用人单位给予人才计划配额。建立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和国防科技重大工程型号总师直接认定机制。设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每个项目给予40万元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提高至每人16万元。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扩大到100项,每项最高给予20万元资助

九、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

“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范围拓展至高校院所,增加10个创新团队名额。“天府青城计划”增设创新团队项目,遴选支持10个创新团队。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入选团队20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团队所在市县和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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