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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乡振发〔2023〕1号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8-21 | 1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商联:

现将《“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工商联

       2023年7月20日


“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各方人士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人才下乡、资金下乡、技术下乡,汇聚各方力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关键靠人才、靠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都来自农村,只要有机会,很多人都有回报家乡的愿望,“乡情牌”、“乡愁牌”打好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渠道疏通了,对乡村振兴将会产生很大作用;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组织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有利于畅通人才回引渠道,破除要素下乡壁垒,营造回报家乡的良好政策环境;有利于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激发社会参与意愿,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家乡;有利于弘扬新时代乡情文化,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集聚全社会关注乡村、支持乡村、建设乡村的强大合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以“家乡建设我添彩,共富共美共未来”为主题,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为主体,着力搭建建乡平台,畅通回引渠道,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共同规划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浓厚氛围,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协同。充分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增强建设家乡的认同感、责任感、自豪感,凝聚社会共识,聚合各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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