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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郫都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5-24 | 78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郫府办发〔2022〕7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2-05-24

生效时间:2022-05-24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功能区,区级有关部门,鹃城金控公司:

《成都市郫都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条政策措施》已经第十五届区委财经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十九届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成都市郫都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0条政策措施


一、促进工业稳定发展

(一)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

实行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并允许兼容一定比例内的复合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各产业功能区〕

(二)鼓励工业企业稳产

对2022年每个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季度总产值同比每增长500万元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激励资金,单户企业每个季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产业功能区、各街道(镇)〕

(三)支持工业企业成长

对2022年度成功上规并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激励资金。对入库首年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新上规企业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激励资金。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按照省、市两级资金中最高金额的50%给予激励资金。对获得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激励资金。〔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产业功能区、各街道(镇)〕

(四)支持工业企业扩能

对实施技改的工业企业,按当年获得国家、省、市三级技改补助中最高金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资金(重特大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产业功能区、各街道(镇)〕

(五)支持工业企业融资

对符合市级贴息条件的企业,在获得市级贷款贴息后,按获得市级贴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激励资金。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入重要生产设备的企业,按获得市级专项补助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激励资金。〔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产业功能区、各街道(镇)〕

二、促进商贸服务业帮扶激励

(六)降低批零住餐企业经营成本

对我区纳入国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参照其2022年第一季度月均水电气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为2个月,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标准不超过4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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