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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对《成都市郫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01-09 | 8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对《成都市郫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有效保护成都市郫都区区域内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范郫县豆瓣、唐元韭黄、蜀绣、新民场生菜及德源大蒜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成都市郫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特色、品牌知名度,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上级部门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并完善形成了《成都市郫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3年2月8日前,公众可以发送意见到电子邮件(412615677@qq.com)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1月9日


 

成都市郫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郫都区区域内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范郫县豆瓣、唐元韭黄、蜀绣、新民场生菜及德源大蒜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郫都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特色、品牌知名度,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郫都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郫都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郫县豆瓣、唐元韭黄、蜀绣、新民场生菜及德源大蒜的生产、销售及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郫县豆瓣是指:在郫都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212号公告)保护范围内,参照《地理标志产品 郫县豆瓣》(GB/T20560-2006)生产的郫县豆瓣及红油郫县豆瓣。

唐元韭黄是指:在郫都区境内(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66号公告)保护范围内,参照《地理标志产品 唐元韭黄》(DB5101/T 80—2020)经培土、遮光进行软化栽培而成的韭菜产品。

蜀绣是指:在成都市境内(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192号公告)保护范围内,参照《DB 510100/T 087-2012》生产的的蜀绣产品。

新民场生菜是指:在郫都区境内(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第108号公告)保护范围内,参照《地理标志产品 新民场生菜》(DB5101/T 81—2020)栽培而成的生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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