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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组织部 | 发布机构: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3-08-16 | 10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品质中国航空经济之都人才保障,我部起草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组织部,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北街100号,联系人:刘易,联系电话:028-85815009,电子邮箱:slqwzzbrcb@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组织部
2023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 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双流主导产业、成果转化、民生需求引 育留用人才,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夯实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品质中国航空经济之都人才保障。

第一章 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引育高层次人才

 

第一条 支持引育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区内企事业单位每新培育或全职引进 1 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所在单位 200 万元、100 万元配套奖励。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分别给予单位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按 4:3:3 比例分三年发放,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科协)〕

第二条 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鼓励区内企业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对新引进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  星岗位(双流)人才,分别给予 10 万元、3.6 万元、7.2 万元生活补贴。降低区内企业引才成本,对自主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符合我区 A、B、C 类人才标准的,分别给予企业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补贴,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引进的 3 星岗位(双流)人才或年薪达 40 万元(含)以上的研发人才,每引进 1 名给予企业 2000 元补贴,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本条引进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满一年,结合实际在双情况,补贴按 4:3:3 比例分三年发放。〔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新科局及相关产业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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