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县项目实施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00万元,针对水稻、小麦粮食作物生产过程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耕、种、防、收社会化服务工作,完成服务面积不低于1万亩。
二、实施范围
新区8个涉农街道的水稻、小麦种植区域内实施。
三、实施时间
2023年7月-2024年6月。
四、补贴环节及标准
(一)补贴环节。针对水稻、小麦生产实施机械化耕地、机械化种植(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插秧)、机械化高效植保(包括无人机飞防)、机械化收获等作业环节进行补助。
(二)服务标准。
1.耕环节服务标准:机械化耕整田块应达到深耕在625px以上,打破犁底层;旋耕300px以上,耕作均匀达到平、齐、碎、净、实等标准,无漏耕现象,达到疏松土壤,增强土壤蓄水保肥能力。
2.种环节服务标准:机械化播种完成后应达到播种均匀、深浅一致、对行准确,行距一致、覆土良好、不重不漏的效果,漏播率≤5%,存活率≥85%。
3.防环节服务标准:根据被服务主体要求进行病虫害防治要求进行服务,坚持农药减量与杂草控害相结合,坚持施药安全与防治效果相结合,坚持生态控草与化学除草相结合,提高农药减量和施药安全技术水平,防效达到90%以上,一般作业2次及以上。
4.收环节服务标准:机械化收割服务留茬高度小于375px,还田的秸秆切碎长度小于250px,并抛撒均匀,无漏割、破坏田地情况。
(三)补贴标准。以社会化服务组织与被服务主体签订合同和实际支付凭证为准,按照不超总服务费用的30%,单季作物每亩补贴费用不超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耕环节补贴标准:按照服务费用20%,每亩不超36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种环节补贴标准:按照服务费用25%,每亩不超25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3)防环节补贴标准:按照服务费用20%,每亩不超15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4)收环节补贴标准:按照服务费用20%,每亩不超24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四)补贴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方式进行补助,在服务项目完成,经业主验收合格并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主管部门核验补贴申报无误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服务主体。
五、申报条件
(一)主体条件。在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