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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7-07 | 8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街道),有关区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成都市新都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都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24小时报告电话:028-83048214。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2日


成都市新都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农机事故等级划分
1.4  工作原则
1.5  经费保障
1.6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镇街机构
2.4  工作小组
2.5  部门协同机制
3  应急处置程序
3.1  事故上报与救援预案启动
3.2  下达救援指令
3.3  实施救援抢险
3.4  现场清理
4  事故报告制
5  其它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关于实施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农机事故等级划分
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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