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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6-28 | 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第三届四川艺术节总体安排,我厅拟于9月举行四川群星奖比赛。现将比赛作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唱主角,展示新时代四川群众文艺创作新成果,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提供精神动力。

二、参赛作品范围

音乐(不含群众合唱)、舞蹈(不含广场舞)、戏剧、曲艺四个艺术门类作品,应为2020年四川省乡村艺术节群众文艺作品比赛后新创作的作品,以《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作为艺术门类划分依据。

已获全国群星奖作品,以及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中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三、参赛作品条件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塑造四川文化形象,充分彰显四川群众文化特色。

(三)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坚持源自群众原创,注重地域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四)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五)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坚持常演常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六)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不得参赛。

四、参赛人员资格要求

创作者(含作词、作曲、编剧、编导)、表演者应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部队专业表演团体、专业演艺机构从业人员(包括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含聘用人员),艺术专业院校及附中、大中专院校所属艺术专业学科在职教职员工(含劳动合同期内的聘用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参赛。参加初评和决赛的表演人员原则上应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相关部门或单位应于决赛前书面说明理由。辅导人员身份不限。

五、参赛作品数量及标准

省总工会、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在纪检监察监督下,严格遵照比赛作品范围、条件,做好比赛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组织展演选拔。

选拔后,省总工会系统、副省级城市成都市、决赛承办地南充市各报送作品12件,其中音乐(不含群众合唱)、舞蹈(不含广场舞)、戏剧、曲艺每个门类作品各3件;其他市(州)各报送作品8件,其中音乐(不含群众合唱)、舞蹈(不含广场舞)、戏剧、曲艺每个门类作品各2件。决赛承办地南充市音乐(不含群众合唱)、舞蹈(不含广场舞)、戏剧、曲艺每个门类作品各1件直接入围决赛。

音乐(不含群众合唱)作品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舞蹈(不含广场舞)作品不超过8分钟,人数不超过24人;戏剧作品不超过15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不超过12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六、参赛作品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省总工会负责组织本系统比赛作品的推荐审核和报送工作。比赛作品报送前,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均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向社会公示,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1.申报材料。包含作品报送表、作品创作表演人员报送表、作品公益性展示授权书、作品承诺书、作品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作品视频(要求:视频最低要求高清,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码流不低于8M,输出格式mp4;视频只能出现作品形式和作品名,不得出现任何单位或个人信息);作品简介、曲谱、文字脚本或剧本。

2.申报方式。作品报送表、作品创作表演人员报送表、作品公益性展示授权书、作品承诺书、作品审核意见加盖省总工会、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公章后,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以及作品视频、作品简介、曲谱、文字脚本或剧本以U盘形式,邮寄至四川省文化馆舞台艺术中心(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4号 何春晓 13438011813)。

3.申报时间。相关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23年7月21日前报送至四川省文化馆舞台艺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评为视频遴选,由文化和旅游厅在专家库中抽取相关省级专家以观看视频打分方式进行,评选出120件(每个门类30件)作品入围决赛。决赛承办地南充市音乐(不含群众合唱)、舞蹈(不含广场舞)、戏剧、曲艺每个门类作品各1件直接入围决赛。

决赛为现场表演,由文化和旅游厅邀请国家级专家、抽取省级专家和群众评委以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三)公示。初评结束后,对拟入围决赛作品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决赛结束后,对拟获奖作品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制发评奖结果文件、获奖证书。为激励群众文艺创作,向参加决赛但未获奖的作品颁发决赛入围作品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比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遴选出来。

(二)严格审核把关。严把意识形态关,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作品涉及革命历史题材、宗教题材的,须征求党史、民族宗教等部门或专家意见,并提供报送单位的审核意见。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对比赛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比赛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获奖对象发现存在违纪违法的,撤销所获荣誉,收回获奖证书。

八、其他事项

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群众合唱比赛、广场舞比赛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报送表

2.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创作表演人员报送表

3.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公益性展示授权书

4.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承诺书

5.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审核意见

附件下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李泳龙 028—86703717,省文化馆舞台艺术中心 牟方瑛子 13981085222)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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