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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3-06-27 | 4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商贸创〔2023〕16 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外贸综合服务行业建设,结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诉求,决定在我厅2022年认定的14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基础上,补充认定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认定工作旨在省内评选服务能力完善或具有培育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畅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渠道,切实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激发外贸市场活力,带动外贸增量的作用。

二、认定类别

本次认定分为两种类别: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重点企业和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根据企业服务功能完善程度、服务规模大小、市场开拓能力、海外营销资源、信息化建设程度、内部风险控制能力等标准,将服务能力成熟、行业影响突出的企业评选为重点企业,具备成长潜力的合规企业评选为试点企业。

三、认定条件

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与示范企业应当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四川省内依法开展经营,企业机构设置健全。

(二)能与进行委托的客户依法合规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能为进行委托的客户代为办理多类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如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保等)。

(四)过去一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且未被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下调管理类别或信用级别。

(五)具备较为完善的代办退税、出口收汇手续等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能够对生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进行分析,对代办退税、收汇手续的出口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识别、分析。

(六)重点企业还应具有功能较为完善的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具备线上委托、线上接单、数据统计等功能。

(七)鼓励企业拓展综合服务外延,对在数字化服务能力、海外资源对接能力或其他能够有效推动省内企业开展外贸业务的能力方面具有优势的申报企业,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服务能力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具备的服务能力清单及简要说明。

3.服务能力证明(证明企业具备所承诺服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与第三方服务商签订的合同等)。

4.员工清单(含岗位介绍、资质证书等)。

5.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6.外贸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主要功能介绍(有平台的企业需提供)。

(四)企业服务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历史服务企业清单。

2.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至少提供5家,其余企业合同保留备查)。

(五)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

(六)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当于7月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文件(合订为一本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资料交至属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二)材料上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完备性和真实性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于7月14日前上报至商务厅外贸创新处。

(三)项目评审。四川省商务厅联合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中信保四川省分公司等单位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

(四)社会公示。评审结束后,四川省商务厅对入选企业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评审组在接到异议后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五)名单公布。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四川省商务厅公布当年认定企业名单。

(六)有效期限。本次补充认定的有效期为一年,与2022年认定外综服企业共同到期,到期后企业需重新参加认定。

六、监督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正在认定中的企业取消申报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资格,已经获得认定的企业移除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名单:

(一)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欺瞒、骗取相关资质认定,后经查出的。

(二)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部门下调管理类别或信用级别的。

(四)发生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外贸综合服务行为、代办退税业务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

(五)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联系人:外贸创新处 赵智清;   联系电话:028-83226739)

(电子版材料上传邮箱:scswtwmcxc@163.com)

附件:1.四川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请表(2023)

       2.材料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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