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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发改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3〕26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应符合《通知》中明确的申报领域、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二、 申报程序 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采取“区县汇总+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程序由区(市)县发改部门汇总报送至市发改委。电子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61.89.108:9001/#/index 技术支持:028-86702973),按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在线填写项目申请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5日24:00。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市)县发改主管部门根据《通和》和《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川发改高技规〔2019〕95号),指导属地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申报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同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价,对其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于2023年8月7日前将申报文件和申请情况汇总表(含可编辑版本汇总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发送至市发改委高技术处。(联系人:杜金恒、许峰云;联系电话:028-61881532、028-61881549)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3〕267号)
1、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3〕267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