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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3-05-16 | 46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2月,成都市郫都区稻菜现代农业园区获评四川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财政给予1000万元星级园区奖补资金,现就“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成都市郫都区稻菜现代农业园区(德源街道东林村和禹庙村)。
     二、申报主体
     德源街道、园区内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区内国有平台公司、园区内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补助环节及标准详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25号)(附件1)。
     四、实施期限
     自项目备案批复后1年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有关申报要求,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水稻+德源大蒜)发展自行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3)。新建项目用地情况须取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主体于2023年5月19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电子版)交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园区科(纸质版需签字盖章),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初审及审查。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科室(中心)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先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审查。
     (四)项目备案批复。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备案,并同步予以公示公开。项目经审批、备案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按原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五)项目验收。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应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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