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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成都市郫都区稻菜现代农业园区获评四川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财政给予1000万元星级园区奖补资金,现就“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成都市郫都区稻菜现代农业园区(德源街道东林村和禹庙村)。 二、申报主体 德源街道、园区内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区内国有平台公司、园区内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补助环节及标准详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25号)(附件1)。 四、实施期限 自项目备案批复后1年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有关申报要求,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水稻+德源大蒜)发展自行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3)。新建项目用地情况须取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主体于2023年5月19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电子版)交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园区科(纸质版需签字盖章),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初审及审查。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科室(中心)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先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审查。 (四)项目备案批复。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备案,并同步予以公示公开。项目经审批、备案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按原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五)项目验收。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应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六、申报要求 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也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对单个企业的支持额度不超过奖补资金总规模的20%。奖补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申报、建设资格,对已下达的资金责令追回,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书3.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3:成都市郫都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2023年5月16日(联系人:发展规划与园区科;联系电话:8655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