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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电商消费新业态高质量集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商务厅 | 发布时间:2023-05-11 | 13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大力推进“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加快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电商消费新业态高质量集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厅。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电商处 桂老师  衡老师

电 话:028-83222036

邮 箱:236629457@qq.com

以企业、商协会等法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商协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匿名反馈意见一律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电商消费新业态高质量集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1日


四川电商消费新业态高质量集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推进“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抓住直播电商经济新一轮发展机遇,推进主体、平台、品牌、供应链高质量集聚发展,全力赋能千行百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千亿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建设全国电商消费新业态先行省,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两省一地”工作部署,立足四川电商产业发展实际,以集中集群为原则,以直播电商为主线,以短视频营销等为手段,以建设高质量集聚发展载体为重点,聚焦提升经济贡献度,聚集分散市场主体,打造“直播+短视频”电商专业服务生态和人才集聚高地,形成一批电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标杆项目和应用场景。

二、主要目标

学习借鉴浙江、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和引导政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坚持先行先试、包容审慎,将产业、人才、公共服务等集中集聚,高起点推进建设电商消费新业态集聚区,高标准提质发展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培育一批电商链主企业、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经过几年创新探索,努力将新业态集聚区建成四川电商对外改革开放的窗口、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标杆。

(一)总量规模持续扩大

到2025年,全省纳统实物商品零售额超2500亿元、直播电商交易额达1500亿元。集聚区交易规模占全省纳统实物商品零售额比重30%以上。到2030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数量30个以上。

(二)直播主体量质齐升

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企业10个、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带货主播10个。到2030年,重点培育和引进直播电商头部服务机构10个以上,培育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电商供应链链主企业5个,集聚直播电商专业服务人才30000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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