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民宗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民委共同组织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民委
2023年5月6日
“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文化和旅游工作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决定实施“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春雨工程”志愿服务平台作用,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对口支援、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现有政策和工作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支持各地与边疆民族地区建立结对合作机制,确定一批重点志愿服务结对合作项目,推动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以志愿、公益的形式向边疆民族地区流动,实现从“送文化”到“种文化”再到“兴文化”,扎实推进“文化润疆”等重大工程落地生根,助力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二、实施时间
2023年至2026年。“春雨工程”项目每年年初申报对接一次,单个项目实施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实施范围
“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由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民委组织实施,实施对象以新疆、西藏为重点,包括内蒙古、广西、宁夏等民族地区。实施单位主要包括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民族工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国家民委直属单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
四、主要内容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为载体,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和群众实际需求,结对帮扶、双向互动,将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与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相结合、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与推动文旅融合相结合、与促进乡村振兴相结合,搭建边疆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