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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3-05-06 | 1835 次浏览: | 分享到:

11.开展培训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实施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意愿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持续完善“毕业生点单、就业部门亮单、培训机构接单”的“三单式”培训模式,拓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等多种模式,大力推行“线上+线下”“集中+分散”“长班+短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实现培训项目化,力争使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均能接受一次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岗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积极组织动员青年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引导青年技能成才。

12.强化公共人才服务。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发布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机构清单。政策清单重点亮出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内容,服务清单重点亮出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求职登记服务窗口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服务网、“天府招聘云”等求职渠道,亮出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人才资源状况报告等就业机会清单。机构清单重点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

13.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优化高校毕业生落户服务。积极推进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积极稳妥做好档案材料归集、档案转递工作。

14.切实维护就业权益。围绕实施就业权益护航行动,组织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的劳动争议。督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将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谋划抓总、分管领导具体研究推动、工作专班具体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市人社局调宣处、就业处、市场处、职建处、专技处、事管处、关系仲裁处、劳动监察处等处室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由就业处牵头调度;市就业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市监察总队、市人社信息中心、市职建中心、市宣传咨询中心按各自职能职责和日常工作分工,认真做好所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由就业处牵头调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离校后的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工作,由市就业局具体牵头负责推动落实。全市建立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情况定期调度制度,由市人社局就业处牵头、市就业局具体负责,按月对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和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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