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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4-18 | 6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好四川文旅声音,不断扩大巴蜀文化影响力和四川旅游吸引力,根据《“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三、申报对象

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以及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

四、申报作品类型

(一)视频类。包括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MV、VLOG、动画短片等。

(二)图文类。包括新闻稿件、摄影作品、软文、散文、游记、漫画、文艺评论等。

(三)友好推广类。包括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申报的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MV、VLOG、动画短片等。

五、申报作品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并发布的视频或图文类作品。

(二)申报作品(友好推广类除外)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和融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发表(发布),宣传效果突出。

六、申报作品要求

(一)申报作品要贴合四川文化旅游宣传主题,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容真实、传播广泛,宣传效果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二)视频类申报作品时长原则上30秒—10分钟(纪录片不受时长限制),特别优秀的作品时长可适当放宽,格式要求AVI、MP4、MOV等,分辨率1080P及以上,附媒体(平台)播出截图和播放量佐证资料。

(三)图文类申报作品以WORD格式排版(摄影作品、漫画除外),附媒体刊发截图和阅读量佐证资料。

(四)友好推广类申报作品时长原则上30秒—10分钟(纪录片不受时长限制),特别优秀的作品时长可适当放宽,格式要求AVI、MP4、MOV等,分辨率1080P及以上,以外国友人视角出镜介绍“安逸四川”的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现代生活等文化旅游体验。如以外语呈现的需在视频中配中文字幕或另行提供中文文本,如以中文呈现的需在视频中配外语字幕或另行提供外语文本。

(五)申报作品须为2022年度已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作品,报送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作品如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者音乐,必须注明内容的来源。如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申报者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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