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4-18 | 6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申报方式

(一)报送数量、要求

每个单位、个人报送作品数量不限(视频类申报作品如为同一系列择优选取1件报送),需提交《2022年度“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申报表》(附件1)、版权承诺书(附件2,签字或盖章件以PDF或图片格式上传)及总播放量、总阅读量截图或其他佐证资料。

(二)报送方式

视频类、图文类申报作品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官网(网址:www.scyishu.org.cn),点击底部专栏或飘窗“2022年度‘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注册登录后填报(为减少网络拥堵,请勿多个文件同时上传,视频类作品请压缩至500M以内)。咨询电话18780869380(刘老师)、18180702955(莫老师)。

友好推广类申报作品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ayscsuccess66510@163vip.com(作品大小压缩至500M以内)。如有咨询事宜,请以邮件方式进行咨询。

八、评选及使用

(一)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网络投票、集中评议,评选视频类、图文类Ⅰ类作品各2件、Ⅱ类作品各5件、Ⅲ类作品各10件、入围作品各23件,共计80件(允许出现空缺);友好推广类优秀作品10件(允许出现空缺)。

(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全省文化旅游重要节会活动上组织颁奖仪式,为入选作品创作单位(个人)颁发奖补资金和荣誉证书(若入选作品参与过其他评选活动并已获得四川省省本级财政资金奖励奖补的,仅授予荣誉,不发放奖补资金)。

(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主流媒体平台、有影响力的短视频平台、“安逸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和境外媒体矩阵等进行广泛传播。

九、奖补标准

(一)视频类。按照I类作品10万元、II类作品5万元、III类作品2万元、入围作品2千元标准予以奖补。

(二)图文类。按照I类作品5万元、II类作品2万元、III类作品5千元、入围作品1千元标准予以奖补。

(三)友好推广类。按照1万元标准予以奖补。

以上奖补金额皆为税前金额。

十、特别声明

(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入选作品的单位和个人共同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作品可无偿使用于宣传推广四川文化旅游及相关非商业活动。入选作品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主办方对入选作品进行优化提升。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获奖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三)凡申报参加本评选活动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