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点工程的通知》文件,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拟开展“非遗四川·百城百艺”四川非遗品牌建设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现就《“非遗四川·百城百艺”四川非遗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止,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受理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703713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7日
附件
“非遗四川·百城百艺” 四川非遗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推动四川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实施财政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点工程的通知》(川财教〔2022〕160号)文件,制定“非遗四川·百城百艺”四川非遗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推动非遗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打造四川文化品牌,提升文化软实力,助力文化强省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遗四川·百城百艺”四川非遗品牌评选活动,讲好非遗故事,打造城市品牌,凝炼城市形象,增强非遗传承活力,用三年时间集中打造100个四川非遗品牌,每年评选30个左右。
三、申报条件
依托当地最具代表性、影响力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非遗代表性项目,由县(市、区)申报“非遗四川·百城百艺”非遗品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特色鲜明代表性强。所依托的非遗项目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存续状态良好,群众参与度高,认同感强、氛围浓厚。非遗项目是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有效融入了城市文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所依托的非遗项目入选省部级以上相关品牌荣誉可优先推荐。
(二)保护有效基础良好。广泛开展调查记录,档案资料齐全。非遗项目存续状况良好,保护单位有效履职,配备专门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积极培养后继人才,传承人队伍建设有序。积极开展传承实践活动,设有展览、展示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