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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川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03-31 | 8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做好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兑现工作。财政部门要简化资金兑现程序,缩短资金兑现周期,提高资金兑现效率,充分发挥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资金,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苗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保障,夯实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先打后补”政策。

(二)严格经费监管。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自购疫苗补贴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监管,坚决杜绝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情况发生。

(三)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各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先打后补”畜禽养殖场在春秋防结束后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水平监测评估,每年不少于2次,及时调度“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免疫、监测情况,定期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四)压实主体责任。参与“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严禁以各种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本场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在疫苗备案、申请、核实、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倒买倒卖的,一经查实,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感和廉洁意识,严肃处理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以及截留、滞留、贪污、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和移动终端等载体,以及进村入户宣讲、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使广大养殖业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充分了解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促进政策全面落实。


附件:四川省规模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


四川省规模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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