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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周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3-24 | 9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动态管理,优化布局,推动国合基地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8号)《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川科外〔2021〕1号)文件要求,科技厅拟于开展国合基地周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期限

评估对象为建设期满2年的22家国家级国合基地和59家省级国合基地(见附件1)。本次评估报告数据采集期限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二、评估流程

(一)提交材料。参评基地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入“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系统”,使用基地负责人账号登录,在线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周期评估报告》(见附件2)并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二)审核推荐。基地依托单位对周期评估报告在线审核并网上提交至基地推荐单位。各基地推荐单位在线完成国合基地周期评估报告网上推荐。

(三)会议评审。科技厅按照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有关考核评估程序和要求,组织国合基地周期评估会议评审。

(四)现场考察。科技厅根据会议评审结果,组织专家对部分国合基地进行现场考察。

(五)综合评议。科技厅根据会议评审成绩和场考察结果综合评议国合基地周期评估结果。

三、评估成绩应用

(一)国合基地周期评估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科技厅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评估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基地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的后补助支持。

(三)科技厅将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进行整改复评,复评不合格的将不再纳入国合基地序列。

四、填报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14日18:00(http://202.61.89.168/gjhz),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8:00点。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我省国合基地开展定期评估既是落实相关文件法规的具体要求,也是推进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认真梳理。各单位要认真对评估期限内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并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基地资格。

(三)及时报送。请各国合基地按照考核评估要求及时报送评估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中途退出评估工作的国合基地,视为放弃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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