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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签订、报送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及纸质申报书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3-20 | 8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推荐单位、项目牵头单位:

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经省政府批示同意,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立项,现将任务书和纸质申报书签订、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填报审核流程

(一)任务书签批流程详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首页“常见问题”。

(二)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起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提交至“待分管处室审核”状态。

(三)项目任务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或电话咨询(附后)。

(四)2023年4月10日前,项目管理处室完成所有项目任务书线上审核。

二、纸件报送流程

(一)项目牵头单位将任务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至“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并打印、签字、盖章;

(二)项目牵头单位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纸件交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并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至“待科技厅受理”状态。

(三)各推荐单位或项目牵头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纸件递交至科技厅相关部门。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前补助项目(填写任务书)应报送以下材料:

1.经审核后的任务书正式版(含二维码、水印)1式4份(所有签字、盖章页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

2.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含二维码、水印)1式1份(所有签字、盖章页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

(二)后补助项目(不填写任务书)报送以下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含二维码、水印)1式1份(所有签字、盖章页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一)在签订任务书时,只需项目牵头单位盖章,合作单位无需盖章。

(二)在签订任务书时,如果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有变化,一般应按项目申报书中的情况签订任务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按规定进行变更。

(三)各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递交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未按照规定时间递交材料的项目,科技厅有权撤销立项。

五、咨询电话和材料报送地址

(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卢忠伟 028-86668420,罗实军 028-86719619

四川省科学技术战略研究院:

陈百平 028-85220605,杨光炜 028-85576005

报送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一号5楼518

(二)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郑博 028-86726725

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彭雅琪 028-86620021

报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中楼216

(三)基础研究处:

林曦 028-86710230,鄢鹍 028-8667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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