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材料要求
1.材料清晰、内容详实,所有纸质材料均盖企业公章、财务资料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电子档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张,按照“共性材料”+“个性材料”的顺序统一编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六、政策分工及咨询
经济运行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条款) 028—85826220
流通产业科(批发、零售、餐饮业条款) 028—85826212
附件:1.《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的15条政策措施》
2.材料清单
3.初审意见汇总表
4.资金申报表
5.承诺书
6.企业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名单
附件2
材料清单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类型 | 申报资料 | 是否完备 | 备注 |
共性 材料 | 资金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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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文件(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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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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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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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 材料 | 【仅申报第5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条款的企业提供】企业2022年8月、11月财务报表(包含截止到当月的本年累计数以及同期数)、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月报“财务状况表”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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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申报第6条批发、零售、餐饮业条款的企业提供】企业2022年10-12月及2021年10-12月财务报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月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或“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截图;(2022年新开业企业提供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月报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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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奖励至企业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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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奖励至团队的提供】企业主要管理团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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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初审意见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